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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  玉歷流傳的經過


第一節  玉歷如何傳下世間


玉歷的流傳,出自一位貧窮修持,卻極有道行的修行者,名叫淡癡。以下是他所經歷的真實故事:


時間是在太平年間,庚午年秋天,九月重陽節戊辰日。


淡癡獨自一個人登高山,到處遊覽。在恍恍惚惚,不知不覺間,見到一座石碑,碑上刻有五十六個大字:


大道無為,清淨一真。


六道眾生,皆因妄成。


緣妄造業,善惡攸分。


因果不爽,毫釐分明。


心念纔動,業相已形。


人雖不見,神鬼早明。


勿謂暗室,果報難遁。


以上用篆書書寫,古樸警醒。


正驚疑間,忽然又見到一座金碧輝煌的宮殿。在朱紅色的大門上,用黃金的釘子,掛著一塊扁額,上面寫著:


「出生入死」四個大字。


他正在觀看瞻仰,裏面走出一位青衣使者,將他從角門拉進去,到朱紅色的台階上參拜。拜後退立階下。


殿內華燈金燭,一派喜樂,原來眾神在慶祝酆都大帝的聖誕。


地府中的十殿閻君,從外頭帶著各鬼判,來到殿庭中向大帝祝賀。


賀畢,酆都大帝說:


「地藏王菩薩想超渡所有陰間的鬼魂,令世人不再行惡,墮入陰間地獄受苦。


於是恩准所有鬼魂,在世雖曾犯過錯,因為真誠懺悔、改過,則所做罪業,可以從寬抵罪,免於受諸苦刑。此項恩典,諸神已經彙集,奏達


玉皇大帝。帝降旨纂集記載於玉歷寶鈔之中。施恩通行下界,恪遵奉行。


但是,此玉歷自從頒發本殿以來,未遇到有德行的人,可以托付回到陽間,公諸世人。


現在階下的淡癡修行者,完全可以託咐他,弘傳於世人。既然已找到人,判吏請快將玉歷並同諸神的語錄,繕寫成書。


繕寫前奉  玉皇大帝玉旨指示:各奏摺中的前後繁文,以及諸神的履歷、姓名,一概都刪去。只寫:某帝、某菩薩、某殿某王、某判吏,或吾等字樣,下加一個曰字,立即接著敘述所議論的各項字句。每句都逗點清楚,不用在斷句。可以使世間的男女,容易了解。希望能遵照奉行。


我另外有辯明陽間以訛傳訛的文章,曾於壬午年季春三月甲辰日,上奏  玉皇大帝,並編於玉歷之中。」


十殿閻王立即很高興地拿起筆,將辯明的部份,補列進去:


第二節  辯明世間誤傳的部份


一、枉死城的因緣


酆都大帝說:


枉死城,圍繞在本殿的右側。


世人總誤認為凡是受傷、冤枉死亡的鬼魂,都歸入此城。這種謠傳,遍傳成實,積非成是。


 其實,冤屈而死的人,那裏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?


 事實上是:冤屈而死的鬼魂,各等到害死他的兇手,死亡拘拿到案之時,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,心中的忿恨方可消除。


 而此被害冤死的鬼魂,重新投生為人之日,方將兇手提出,解發各殿的地獄,按其罪惡,收禁去受刑。並非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,一概收入枉死城受苦。


 假若是忠孝節義的人,以及為國犧牲的軍人,這些人有的已因其節操之英烈,早已成神。最少也面貌莊嚴、四肢完美地發往福地投生去了。那有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?


 二、血污池的因緣


 血污池設在本殿後面的左側。


 世間的人,誤聽道姑胡說,以為:凡是婦人生產,就是有罪;死後即發入血污池受苦。這真是大錯特錯!


 婦女生產,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即使難產而突然死亡;絕不會因她的屍鬼污穢,而發入此池。


 發入此池的罪過有:


 (一)生產後未超過二十天,就接近井、灶、洗滌衣服。將血污之衣,曬晾在高處,污穢了神明。此罪應歸一家之長的有三分;婦人則有七分之罪。


 (二)無論男女,凡是不顧忌地在神之前,或是佛之後,苟行房事。


 或者不忌諱日辰,例如:五月十四、十五;八月初三、十三;十月初十。這五天,男女犯禁行房。


 以上二種情形之人,於神明降下惡疾,突然死亡後,並在陰間遍受諸地獄的苦刑。此外,還得永遠浸在血污池中,不得出頭。


 (三)無論男女,在世時喜好宰殺生靈、動物。污血濺染了廚灶;神佛的廟堂(家設佛堂而殺生);經典、書籍、文章、有字的紙;以及祭祀的器皿。


 此種人在受過各種惡刑,地獄諸苦後,再解到血污池,浸入其中,不能輕易地出頭。


 如果陽世的親屬,能夠有人立下大願,代為戒殺;買生靈放生。放生的數目足夠之時,再茹素、供養神、佛;並且禮拜曾經遭血污穢的經懺,方能超脫他在地獄的苦刑。


 三、山精水怪的因緣


 世間男女,有以下的罪過,則投生山精水怪:


 (一)見聞眾生的急難,力量足夠去救助,卻不救。


 (二)受人恩惠卻故意忘記,反而記怨而想加害恩人。


 此二種人,雖然屢積功德,誦經持咒,佈施貧苦,希望成就仙道、佛道。死後雖然因功德,免入各地獄受苦;但是卻罰為魑魅、魍魎(魑音ㄔ;魅音ㄇㄟˋ,深山中能害人的妖怪。魍音ㄨㄤˇ;魎音ㄌㄧㄤˇ,山川中的精怪。)、山妖,樹神、水怪、殭屍、遊魂;或者附靈性在狐狸、熊羆(ㄆㄧˊ音皮,熊的一種,體大毛色褐黑。)蛟蛇之類身上。有的上百年,有的數十年不等。


 假如能夠醒悟以前的過錯,盡力助人急難;知恩報德,藉此修養之德,就能回到本地,並投生福地。


 反之,假若罰為山精水怪之後,不好好地收歛形跡;反為運用神力迷惑世人,或驚嚇世人,在作祟的罪惡滿盈之日,必遭雷電擊斃,化為□(ㄐㄧㄢˋ,鬼死為□),永世不得超生。


 四、鬼神顯靈的因緣


 世間的人總是誤認常顯靈的鬼神為某正神,因其名號而尊敬至極,實在是大錯特錯。


 其實,那大都是在世埋藏錢財於地的男人女人,死後仍然迷戀不捨;魂魄附守在埋錢之地。由於憂愁被挖掘,所以常常現出鬼形來驚嚇人,以致被誤認為顯神跡。


 有些福報較薄,陽氣衰微的人,往往受驚成病;或者竟因此死亡。


 其實,這些陰魂,都是前朝當官之人。由於生生世世愚癡、不悟世間無常之理,才執迷如此。


 陰間的神明、鬼卒,因為念在他在世時沒什麼罪過;所以仍然聽任他管守生前的錢財。這是名符其實的財癆鬼。


 必須一直等到他得聞佛理之點破、教化後,悟知:


 不只身體非我所有,連一切有形色的東西:所有苦樂的感受;善惡的思慮;一切的造作與意識分別,都將幻滅不存。


 方才猛省:


 身體尚且不是我所可以擁有之物,何況是財帛?


 於是放棄生前的財物,方能投生到福地。


 也有一些長久迷戀的鬼,一直守到死,變成□(ㄐㄧㄢˋ,鬼死為□)後,才無可奈何地放棄捨去。等待有積善,有福氣的人出現,自然取走財物。


 世間上的人,假若聞見鬼怪出現的處所,能向鬼神立下重誓,並加禱告:


 「願意將取得的財物,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,積冥福;再將十分之三代為買生靈放生。十分之一贈送貧苦之人;十分之三歸自己享用。」


 如此發願之後,再予取用,便有正神相助,可以保證受用而無妨礙。


 五、當兵與當賊戰死的不同報應


 凡是陽世時,官餉當兵的人,自從奉令出發剿除叛亂的當日開始,假若能實心努力作戰,從未行犯姦淫、縱火,有害民間的罪事。


 這種人雖然戰死,身首分開,屍骨拋棄零散,即使以前曾犯過錯,陰司一概免於受苦刑。仍然准許完全恢復原體。


 從第一殿點名完,立即交給第十殿,發往福地,投生為男、為女,一輩子平安吉祥,得到善終。


 假如是械鬥打架,互相兇殺而死;或者作賊行凶時,因作亂而死。此等人死後皆罪加一等,各照生前所犯罪事,進入各地獄去受苦。


 六、十八層地獄之誤


 世間上的人都說:陰司共有十八層地獄,這是錯誤的。其實是八重地獄。


 名為:第二殿的活大地獄;第三殿的黑繩大地獄;第四殿的合大地獄;第五殿的叫喚大地獄;第六殿的大叫喚大地獄;第七殿的熱惱大地獄;第八殿的大熱惱大地獄;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獄。


 八重大地獄之外,各另有十六小地獄,及本殿的血污池、枉死城。大小地獄總共有一百三十八地獄。之外又有銅柱、火焚、分別施加刑罰的地方。


 凡是分發到一處受苦,雖然刑罰到皮焦肉爛,筋斷骨碎,臟血毛髮皆枯乾;假若解到另一地獄用刑,完全照初死的魂樣,又恢復其披髮裸體的身體,再受痛苦。每一殿,每一地獄皆如此。


 切勿誤以為只有十八層地獄。


 人生百年,很容易地就過去了;若是造作淫詞,黃色小說;描繪印製春宮、色情圖畫、照片;拍攝黃色電影;或傳寫墮胎、迷幻藥的配方。只要以上的紙版不消滅,雖然經過千萬劫,也難以脫離陰司逐一地獄輪流承受的痛苦。


 以上的資料,十殿閻王補列完畢後,發給判吏,分別繕寫成冊。


 第三節  玉歷之輯集與傳播


 十殿閻君及血污池使司,枉死城的巡城判官,各呈一冊,匯集成玉歷。


 自頒發玉歷以來,百餘地獄內的鬼犯。細查過去世中,有人僅曾在街市的人群間,談說因果報應的事,雖非真傳說教化;可是借因化導,有時遇上根器厚的人,聽聞之下,從此知所警惕,改正一件、二件、或三件、四件的過錯。有此大功德,仍然應照勸人悔改的善功,量減罪名。


 這樣的鬼魂,總共五萬零四百八十名。分別投生為男女、貧賤、下劣、病夭之身。派定生至人方極苦,作惡之家為子女。


 而後,一概發交醧忘臺,立即飲醧忘湯準備去投生。並且同時繕寫所有的名單,呈給  酆都大帝慈覽。


 覽後,命文武各判官召集所有的鬼犯。並請帶隊的鬼卒散立八方,捧著玉歷朗誦一遍,令記聞主要內容。


 鬼犯聽了之後,醒悟往昔所造諸惡,才有今天的苦報。同時感恩於  酆都大帝的慈悲開赦,令知曉玉歷內容,傳聞世人,以帶罪立功。


 每位鬼犯都誓稱:


 「此後到了陽間,只要不聾、不瞎;稍微有知識得見玉歷的話,發誓必定遵照玉歷所禁戒的去實行,澈底改過。同時奉行傳播之責任。」


 第四節  觀世音菩薩開示奉行傳播玉歷之功德


 鬼犯誓畢,頓時彩霞遍地,


 觀世音菩薩下降,  大帝率同十殿閻王出殿,恭立丹階,叩首頂禮。


 菩薩現出焦面鬼王的丈六金身,法相莊嚴,諭示說:


 「酆都大帝及十殿閻王,陰間諸神所奏,是奉  地藏王菩薩大慈大悲的願力與意旨。乃加恩頒發玉歷,使世間的男女曾犯惡行的,能知過懺悔,不再犯。則准予贖去前罪,減免諸苦。所謂放下屠刀,立地成佛,正合此旨意。能如此做,我非常的欣慰。


 聞說要托付淡癡回到陽間傳播玉歷。須知:


 (一)種如是,得如是果;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。因果報應的定律,就是諸佛如來也不能迷昧。


 (二)復次,因果的報應,並非種一收一;種十收十。而是如同農夫的耕種:春天播下一斗的種子;秋天收成一百斗的穀子(十斛)。因果的報償是這樣的。


 (三)因果的報應要成熟,還須藉緣的力量。


 就如同種子必須藉日光、風雨、土壤、季節等條件因緣成熟後,方能抽芽、開花、結果。


 (四)順從惡習不改,就如同稻子成熟,穀粒下種,再生新稻。循環牽連,緣緣相攀,滋生出來的苦果,必定千百倍於一斗種子,生一百斗穀子的情形。其產生的苦報,實非譬喻與一切算數所能盡數的。


 (五)假若回心向善,誠懇改過;雖然曾經種下惡種子,但是必然因為缺乏成熟的因緣條件,而無法成熟惡果。


 其實,就是善的因果以及其他世間因緣果的成熟,也是這樣的。


 (六)淡癡須知:現在你所記的地獄惡處,不過是實情的萬分之一而已。無非是要令世人舉一反三,知所警惕。


 其實,世間上的人,有多少種惡行,地獄便有多少種惡處。而報應的快慢,祗看緣成熟與否。


 種種惡處,完全隨著世人的惡念、惡行而增減,以償還所造的善惡數值。


 (七)世上,善惡形成的禍福,往往是循環相因的。世人造善得福,福生每又造惡,惡行則招禍,如此變化不停,永無休止。


 因此,若不求出離生死,終究無了期。希望勸導世間的男女,發菩提覺悟的心,堅定信心,奉行佛理正道。慇勤地普傳玉歷的道理;進一步追求無上的佛道,自利利他,使地獄漸空。則此人必定得到無上正等正覺。


 大帝及十殿閻王、諸神明,聞  菩薩教諭,都合掌皈依說:


 「必定成佛。」


 菩薩又開示說:


 「世間如有善男子,善女人,見聞玉歷之後,能在行住坐臥之間,恒常攝住妄念;而且發菩提心,勸化未來的眾心,令都知道懺悔向道;心地一切平等,以廣度眾生,則此人必定成就一切種智。」


 大眾合掌皈依說:


 「必定成佛。」


 第五節  最後的叮嚀


 觀世音菩薩開示圓滿後,復還慈悲的原相,三灑甘露,駕雲上昇。


 十殿閻君,也各辭歸地府。  大帝退殿。


 判吏又在玉歷之後,將以上  菩薩的金言,諸神的答語,記錄進去。同時令跪在判吏桌旁的淡癡道人,親手抄寫起來。


 總計從「太平年間」起,記到「慶祝酆都大帝聖誕完畢」為止,又再補進了一百三十一字,共三十一張。由判吏點交給淡癡道人,端奉著要傳播陽世。


 臨行之時,判吏說:


 「陰間的鬼魂、神明,有很多是近代方死不久的人,也有不少是你所認識的。


 你此次回到陽間,不可以洩露了我們的真實姓名。因恐世間的男女,知道祖先、親戚,現在正於陰間為神。如逢疾病,本來應該做善事,來彌補罪業的,不但不肯去做;反而殺生來祭拜亂燒疏文,祈求保護。


 如此,諸殿必定增加不少無益的麻煩與冒犯。


 而且,前已奉  玉皇大帝的玉旨,令將本殿的  大帝及諸神的履歷、姓名,一概刪去;更何況我們這些判吏的姓名呢?因為近代的世人,居心不可測度。倘若我們的姓名被利用來招搖撞騙,滋生事端;那麼你和我們,必定難逃天譴。千萬吩咐,不要疏忽。」


 淡癡道人十分恭敬地誓言遵守,並刺血謹記。


 第六節  勿迷道人後記


 淡癡道人的弟子勿迷道人,曾在刊印玉歷時,記下一段淡癡道人的話與自己的感想。他說:


 「貧道在戊申年夏天六月,雲遊四川成都時,在雙流縣的郊外,路逢我的師父  淡癡尊者。他開示說:


 『我曾親自從六道輪迴,由生而死,由人而鬼的陰間,出關回來。


 你可以傳知世間人:


 在陽間,年老的、幼小的、殘廢的、重病的、以及婦女,這些人犯了罪,都有法律規定可以贖罪。有時遇到皇帝、總統特別的恩典或大赦、特赦之時,更可以減少或免除罪刑。


 甚至於,只要人事背景足夠,或法官仁慈,可以隱瞞少數罪事,推卸或逃脫部份刑責。這種事例,古今很多。


 在陰司,則所有罪刑,絲毫不能漏去;同時,並無赦免與贖罪的可能。


 只有悔過,做善事,可以消罪、抵罪。


 奈何世間人無此正知正見,以致一念念的惡念,起起滅滅,人與獸類的輪迴自此分道揚鑣,永遠淪落於畜生道中。


 以往曾犯過的人當中,婦女一百人中,醒悟悔改的,還有一、二人。男人則一千個人中,沒有一位會悔悟、改過的。更可憐的是:有的已死到臨頭了,終究不肯改過,甘心等待陰司的刑罰。


 幸好現在  菩薩慈悲,  玉皇大帝賜恩,准許弘傳玉歷,以贖罪惡。可以說是陰間大開方便之門。


 我現在勸告世間的人:


 須知:生為人身,是十分難得的。正當活著的時候,能悔改向善,才算是最切實際的事。


 因為你向來有勸人行善的心意。宜將玉歷盡速傳抄行世。』


 貧道聽聞  師訓後,跪接此書,不久  吾師即成道而去。我照著玉歷,不斷地抄錄贈人,以勸世人悔改罪業,回心向善。


 每逢  地藏王菩薩、  觀世音菩薩的聖誕日期,即發誓悔改罪過,力行向善;並將此書印刊分別傳播,以期輾轉廣泛地勸化世人。


 只要勸化一個人改過行善,他能免除罪過,你也有功德。


 惟願世間的男女,觀看、聽聞此言後,若曾有罪過的,立即改正;沒有的,則自我嘉勉,更行善功。不要等到墮入地獄之後,心想悔改,已是來不及了。想再求回到人身,更是不可能了。」


 在七月十五日,佛的歡喜日,勿迷道人恭記以上內容。


 在戊寅年夏天六月,勿迷道人將玉歷傳授給東阜去刊印。庚戌年,勿迷道人到三竹進香,在中元節時,將玉歷刻本的全書,連同  諸聖的誕辰,通共三十二張與工錢,交給武林去印刷流傳。


 他希望善男信女,隨緣樂捐印刷,不論萬本、千本、或百本、數十本,各地流傳,提醒人懺悔,真是功德無量。


 第七節  敬附  諸聖誕辰日期


 一、 天臘之辰彌勒菩薩聖誕  正月初一 日此日宜立下敬信佛教的願。


 二、 五殿閻羅天子神誕  正月初八 日凡是遇到閻羅天子的誕辰,要立下懺悔的願。


 三、 玉皇大帝神誕  正月初九 日宜立下忠心報主的願。


 四、 一殿秦廣王神誕  二月初一 日


 五、 土地正神誕辰  二月初二 日宜立下永遠不敢誹謗三寶(佛寶、法寶、僧寶)的願。


 六、 三殿宋帝王神誕  二月初八 日


 七、 四殿五官王神誕  二月十八日


 八、 觀音菩薩降生聖誕  二月十九日 宜立下勸善、戒殺、買放生靈的大願。


 九、 二殿楚江王神誕  三月初一 日


 十、 六殿卞城王神誕  三月初八 日


 十一、 七殿泰山王神誕  三月二十七日


 十二、 八殿都市王神誕  四月初一 日


 十三、 釋迦牟尼佛降生之辰  四月初八 日宜立眾善奉行,諸惡莫作的願。


 十四、 九殿平等王神誕  四月十五日 不宜斬草伐木。


 十五、 十殿轉輪王神誕  四月十七日


 十六、 天下都城隍神誕  五月十一日 宜立勸人勿到神廟發咒的願。


 十七、 觀音菩薩成道之辰  六月十九日 宜立勸人誦咒念佛的願。


 十八、 幽冥教主地藏王菩薩聖誕  七月三十日 宜立資助超脫十方一切孤魂的願。


 十九、 灶君神誕  八月初三 日宜立不在灶旁宰殺生靈、哭啼、嘻笑、打罵,拋棄剩飯剩菜,蒸煮鱔等物的願。


 二十、 酆都大帝神誕  九月初九 日宜立宣揚  大帝曉喻世人改過向善之理的願。


 廿一、孟婆尊神誕辰  九月十三日 宜立勸人吃素、念佛的願。


 廿二、釋加如來佛成佛之辰  十二月初八 日宜立佈施救濟急難的願。


 廿三、各戶司命灶神上奏之辰  十二月二十四日 宜立小心火燭,寧可人害我,不可我害人的願。


 每月初一、十五日,多逢  佛聖神仙誕辰,都應齋戒、行善。勿迷道人並勸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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