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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節  周匯淙記玉歷解釋冤仇的事蹟三則


 一、賴帳復殺人,冤魂附體索命


 詹澤林先生,徽州休寧人,年二十一歲。他的伯父一向在漢鎮蘇松茂硃店幫忙貿易的事,澤林也隨著學習生意之道。


 他的伯祖住在公菴江姓的房屋處,已在道光十四年去世。澤林每晚必回來此處守臥。


 有一天晚上,他突然發狂,大聲說:


 「我姓王,名翠,附身道說冤情:


 我前生的丈夫也姓王,名元,是浙江嘉興縣人。詹澤林前生名叫吳耀珍,是江西南昌縣人。


 吳耀珍到淅江作客,與王元認識,二人感情很好。王元曾付給吳耀珍一千兩紋銀,請他代為做生意。


 幾年之後,王元向吳耀珍索討本銀,豈料吳竟昧著良心不認帳。以致王元忿怒之極,拿起刀要殺吳耀珍。吳接住刀子,反過來殺死了王元,逃回南昌。


 我王翠於是向嘉興縣令控告吳。並隨著發票、拘拿文書到南昌拘拿吳耀珍到案,訊問屬實;定罪後發配充軍。


 這是乾隆五十九年的事。


 到嘉慶六年,吳耀珍遇到皇帝的恩赦,放回。我王翠由於夫死無依,一身蕭條,聽到他恩赦回家,只得奔赴他家,向他索回所欠的一千兩紋銀。


 可是吳耀珍仍然分文不給,甚至於閉門拒客。我王翠孤身一人,生活毫無著落,一氣之下,自縊於吳家門口。


 吳耀珍一見大懼,但仍然逃避於外地。不到二年,就死亡了。


 到嘉慶十九年,吳耀珍投生於詹姓人家,就是今天的澤林。我王翠魂留枉死城,不願投胎。三十多年來,由於含冤莫白,一心一意地要找機會報仇。


 一縷孤魂,遍找各省,都找不到。今天我來到漢鎮,被我找到,必定索詹澤林的命回去抵償,以消夙恨。」


 每天一到晚上,王氏必定附身幾次,使詹澤林用自己的拳頭槌擊自己的頸部,或咬自己的手臂等處,弄得頭、頸、手臂皮開肉綻,血肉淋漓。見到的人莫不心驚肉跳。


 當時同菴而住有位汪朗亭先生,年已七十多歲。勸王氏說:


 「聽妳所說,好似確有其事。但是,冤可解而不可結。冤冤相報,循環沒有了時。


 至於妳說,紋銀未還,魂魄無有歸依處一事。我們願意請高僧,有道行的道士,代作冥福。一方面救詹澤林的命;一方面超度妳往生福地,豈不是兩全其美?」


 王氏勉強地答應說:


 「我的丈夫王元與我同來。船泊在朱家巷河邊。既然承你解釋恩怨,解送回家,須辦一艘大船;男女鞋襪二雙;冥資十千。


 另外,上船開行之時,須另辦神福,給水神犒勞。」


 汪先生於是照所吩咐的備辦餞送。完事不到二天,王氏仍然附詹先生的身體說:


 「妾夫王元,已奉令投生,因為還停留在投生的半途,等到陰曹的文旨一到,才能發放。今天我來,一定索回詹澤林的命。」


 此後,每天的情形,愈來愈嚴重。眼看著詹澤林即將不保。恰好漢鎮的姚耕心先生聞知此事,就來與汪朗亭相商:


 「我看此件事的冤結,非印送玉歷一書,不可能解救。


 姚家以前曾超渡亡母周氏,印送五百本的玉歷,夢中指示,已轉生人世。


 姚子文曾因母親患病將死,發願印送五百本,病立即痊癒。


 所以這事絕對可以施行。詹澤林雖然財力不足,我們可以一起為他負擔。」


 於是代詹先生作疏文一道,焚告願意印送玉歷五百本;並且設壇演送救苦真經與放燄口一臺,解冤釋結。


 不久,在六月二十八日夜間,王氏附身說:


 「玉帝回文已到,我可以超生,投胎到原省;而與詹澤林的冤結,也可以解開了。」


 七月初一日,胡善培先生率領多人,代詹澤林延請有道高僧誦經。到初六日,誦經完畢。此日詹澤林睡後,魂魄隨同王氏來到東嶽廟的神明之前。受到三十大杖的毒打後,由王氏具結了案。


 詹澤林醒後,對著大眾驗視,兩腿紅腫,杖痕還在。從此之後,王氏就消失無蹤了。


 二、附記


 周匯淙先生為此事附記說:


 「姚耕心先生,勇於行善,已非一次。此次又與胡先生、汪先生解開此案的冤結。為了想要推廣流傳,以戒惕世上那些昧著良心,貪財謀命的人,於是將此事寫成文稿,吩咐我訂正。


 我很贊賞姚先生先得我心,就根據他的善意,據實附記,一字無欺。以表現玉歷此書,印贈的應驗,如響斯應。」


 三、前生姦淫、此生鬼打吐血報


 楊誠齋先生說:


 我讀了周匯淙的附記,想起了家鄉有一婦人,白天被鬼打,吐血將死。


 她自己說:


 「前生為人時,曾強姦一童子,童子害怕、羞恨,自殺而死。現在前來索命,恐怕逃不過了。」


 她的丈夫發願印送三百本的玉歷,代為超度;並設齋醮,代念救苦真經。


 經過三天,病竟痊癒。


 此事與詹澤林的事,事理暗合。


 第八節  玉歷近事應驗續記六則


 一、夢醫示方、治癒咯血


 江夏縣鯉魚屯李論泰先生自記說:


 我一向患有咯血症。去年冬天復發,病勢十分危急。


 內兄江懷清前來為我診療,提到印送玉歷的感應。同時談到詹澤林的冤案,我聽後非常驚異。


 馬上拿起友人以前所送,一直被我束之高閣的玉歷。詳細閱讀後,立即答應印送。說完滿口津生,咯血亦隨之停止。實在是一念的虔誠與感觸,必有所感召。


 於是,發願印送五十本,並備妥疏文向  灶神虔誠祈禱,病就逐漸痊癒了。


 我心想:人與神原來是相依存的,所謂「心即神」就是此意。因此心中祈求:假若近日內能脫去所有的病苦,一定再印足一百本。想完不覺伏在枕上沈沈睡去。睡夢中見一位醫生告訴我說:


 「你的病必須服用四物湯,一天四次。」


 醒後十分驚訝。神所指示的,竟然就是江先生所開的方子。就遵照指示服用。不到十天,連以前顴部紅赤、氣喘等病,都一概淨除,飲食也恢復正常。


 玉歷感應的速度,竟然如此的快捷!


 二、印書戒肉,連癒數疾


 漢陽縣黃陵磯劉祖泰自記說:


 「我年將二十歲時,忽然得到嘔血症。一天發病三、四次,一共纏綿了三年,百方無效。


 因為看善書,其中有戒食牛肉、狗肉,可保佑百病的記載。立即隨著禱求願意戒食牛肉、狗肉。


 不到十天,嘔血症果然好了。


 後來直到二十八歲,未生一子。於是誠心敬惜字紙,凡是有字的紙都不讓污損,定搜集燒燬。


 經過二年,到庚子年,果然生了個兒子。可是不到一週歲,忽然患病,醫藥無效,全家驚慌惶恐。


 當夜禱叩  灶神,願意印送十本玉歷,答應在 冬月初一 日施送。第二天,病就好了。


 到了冬月初一日,因為錢未準備足,來不及當天印送;兒子的病又復發。


 我又向灶神申訴,答應初四日一定印送。第二天病又好了。


 到了初四日的早上,天氣陰沈,我預定往省城購買所印的書。過江時船夫告訴我江上風雨太大。我心意已決,就登船出發。船行至江心,突然波浪洶湧,大雨傾盆而下。船的帆布、桅杆都折斷了。


 我心中暗暗禱求神明保佑,不要沈船。不久果然風雨晴朗,傍晚時到達省城。等取書分送完回到家,兒子已在門前玩耍了。


 這件事足以徵驗印贈玉歷確實可以救劫拯危,令人逢凶化吉。記錄在此,做為喜好行善者的見證。」


 三、天花氣喘,印書得痊。


 劉國棟先生自記說:


 我和劉祖泰先生同鄉。曾經聽說他的兒子出天花,不能灌漿。由於許願印送玉歷,立即轉危為安的事。


 庚戌年椒月(註),我的姪兒也患天花。用遍人參、肉桂等補神促漿的藥,終究不能灌漿。加上氣喘哮吼,飲食不思;水入即吐,失音不語。家人急得不知所措。


 王心亭先生勸我印送善書,因此想起祖泰兒子的事,才如夢初醒。立即向神佛禱告,許願印送玉歷二十本,與陰騭文註釋一書三十本。不到片刻,氣喘、嗆水的症狀都消失了,又另發出一種小痘,也就是醫書上所說的「子救母」的症狀與吉兆。


 心亭先生非常高興說:


 「應當將兒子的名字改為「再生」。從今以後,就稱「再生」吧!」


 自古上天總降福善心之人,因此報應如此的明確。


 註:椒月:即農曆十二月。


 四、腳疾治癒記


 漢陽縣棗陵岡王廷光自記經驗說:


 我自小就學習易經,因此知曉鬼神陰陽的道理;吉凶感應之關鍵。後來讀了玉歷一書,專門論說果報的事。


 這種事雖然牽涉渺茫的鬼神事情而卻是無法立即見證,但是在道理上說,卻是確鑿不移的。因果報應,善惡賞罰的道理,是很清楚可信,而無絲毫的爽失的。而且禱求必應,如音響之回應般快速。這些都是合乎易理的修為,而可做為補過的憑藉。


 我的姪子名蔭繁,早年即患有腳病。一日,焚寫疏文給灶神,許願印送五百本的玉歷,並先送一百本。


 自此,腳漸漸好起來。等印送的數目完功,病也就完全好了。


 五、天花脫險記


 劉德厚先生記說:


 我們漢陽地方流行小兒天花,每到春天就發病。


 我的兒子梓仁,在清同治壬戍年十二月(臘月)二十二日,突然感染天花,到次年癸亥年元月初二,灌漿還未圓熟,全家驚恐。向神明禱告,許願印送二十本的玉歷。


 到初五日午時,病更加沈重,漿呈泛白色,以為必定無救了。


 童香圃先生勸我禱求神明,加印二十本,共四十本。


 至午時交未時(下午一點到三點),漿水竟變為黃色。而後順利無驚,服藥效見,直到結痂痊癒。癒後並無痂痕。


 特別記錄下來,彰顯神佛降福的事功。


 六、鬼卒改方勾魂,陽壽未盡復還陽


 清同治八年,簡主政宗杰先生重病。服藥發了汗後立即身亡。


 死後,悠悠忽忽地見二個鬼卒,持著票文來押解,就衣冠整齊地坐車前往。


 在車上聽到車後有一婦人,罵聲不停。


 不久,到了一處類似衙門的地方。見到一位問話的官吏坐在堂上,左右的儀仗,十分威嚴。二位鬼卒跪下報告事宜。


 問話的官吏點了宗杰先生的名,傳他到案前,訊問他的籍貫、履歷。


 簡先生恭敬地肅立回答:


 「我是某科的進士,雲南昆明人。現任刑部某司的司官(註)。」


 問官立即連連說:


 「錯了!錯了!是湖南籍的刑部某司官,鬼卒快速送回。」


 簡先生請教說:


 「送我回陽,以什麼做憑據呢?」


 問官答說:


 「先生生病時,醫生開的方子中有麻黃三分。鬼卒曾隨你到藥店,混為三錢,這就是證據。」


 簡先生出了官署,問鬼卒:


 「堂上的問官是誰?看來有些面熟。」


 鬼卒說:


 「是以前刑部的司員曹某。因為生前清廉公正。  玉帝命簡拔為此官。」


 不久,回到家中,見到親友數人,互相討論他身後的喪事。他自覺身體逐漸溫暖,能說話。就呼叫家人說:


 「我活過來了,快拿熱湯來喝!」


 痊癒後,請夫人檢查所煎的藥,其中的麻黃秤後,果然是三錢。而再查看醫生的方子,寫的是三分。


 他的夫人很歉疚地說:


 「藥買回來,沒空仔細檢查,才會誤事。」


 簡宗杰說:


 「不關妳的事!」


 就將死後的事說明給她明白。


 經過幾天,街上的鄰居,湖南人某主事果然去世了。又去查考以前刑部的司員,果然有位廣東人姓曹。


 簡宗杰先生特地將此事刊行流通,並特別著此書勸世。此後一生好善不倦,官至郎中(註二)。他的兒子允中,後來也考上進士。


 一、刑部是六部之一,與兵部、工部屬於尚書省右司、尚書右丞所管。刑部負賁監察京師官署,和主管水火、盜賊、詞訟、罪法等事,也稱賊曹。下設刑部司、都部司、比部司、司門司四司。


 註二、郎中:各部中設置此官,分掌各司事務,是尚書、侍郎(部的主、副官)、丞以下的高級部員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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